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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第十二条几个问题的解释》 | |||||
| 作者:财经教育… 财经法规来源:文摘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3-8-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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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适用刑法第十二条几个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第十二条几个问题的解释》已于1997年12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52次会议通过,自1998年1月13日公布起施行。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10月1日施行以来,一些地方法院就刑法第十二条适用中的几个具体问题向我院请示。现解释如下: 第一条 刑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处刑较轻”,是指刑法对某种犯罪规定的刑罚即法定刑比修订前刑法轻。法定刑较轻是指法定最高刑较轻;如果法定最高刑相同,则指法定最低较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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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经法规录入:Olding 责任编辑:Oldin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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