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贴:第291帖:关于税法一教材中的问题
1.教材P107第13行“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0.6+0.051-4*17%”为什么要减4*17%,小规模纳税人取得普通发票不抵扣进项税,也不存在抵扣额的抵减,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取得代开发票,则应按4%或6%抵减?对吗
2.教材P177第18行(5)“第6笔业务应纳消费税为23400/(1+17%)*40%”为什么要乘40%,卷烟包装物押金的税率不是与卷烟一样都是45%吗
学员您好:
您对教材这些地方的的理解是正确的。教材的做法有误。
1.教材P107题目中未提及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时是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1)如果前期取得了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规定见P130页),且已经通过认证并抵扣了进项税额,现在发生非正常损失,则,进项税额应该做转出处理,按当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上的适用征收率转出。[不是教材上的4×17%,因为小规模的征收率为6%或4%((商业企业)不可能是17% )
(2)如果前期未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当初购进时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现在发生非正常损失,则,进项税额不做任何处理。[不应有教材上的4×17%]
2.教材P176是以前年度例题改写,以前年度区分甲、乙级卷烟适用不同税率。今年改了一下年份。您所说的地方没有作修订。应该为45%。
此外教材还有一些未修订的地方,比如,
1.教材P127\P176为"次日7日内"是增值税条例、消费税条例、以前的进出口关税条例的规定。
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的新的关税条例第37条(见教材P318页)“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同时,教材P321页第65条: “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征收管理,适用关税征收管理的规定。 ”
综上,新的关税已改为填发税款纳税证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注意进口由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等都按关税的规定,包括滞纳金比例也随关税,所以实际上也都应该改为15日内。教材P76四改为: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教材P127(二)增值税报缴税款期限的规定改为: 2、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2.P212例题[4-4]答案中的……+30-5-0.15…,应改为……+30-5…
教材有争议的地方:
1.P109倒数第八行的(20+3)×15%————(20×87%+3×97%)×15%
2.P111第一行的4650×7%————4650÷(1-7%)×7%
3.P214页例题[4-11]开发部应纳营业税=…×3……————不应该乘3
由于时间有限、能力有限等,未能全面研读教材,上述内容不够全面,敬请见谅。建议您选择一个教师或一个辅导班(串讲也行),这样能对教材有一个更正以及了解考试中如何把握等。
祝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