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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关于200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财经教育…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1-18 14:22:29
北京市关于200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人事局、财政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会考[2004]17号)的安排,结合北京地区的实际情况,现将200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尽快通知有关人员。

一、报名工作有关政策要求

  (一)报名条件按照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中的规定执行。具体报名条件见附件一。

  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财政部、人事部《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规定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申报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二)报名时,中级资格考试首次报考者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审核的《申报表》;出示本人学历证书或报考相应级别的、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经济、审计、统计资格证书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证书均为原件)。

  (三)中级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如果上一年度在外省市已取得部分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第二年确需在北京市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的,应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办理报名手续前由原省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出具成绩合格证明和成绩档案调转软盘。

  (四)报考人员每个年度只能办理一次报名手续,报名后,不办理退报名或改报名手续。

二、考试科目、成绩管理、科目衔接和时间安排

  (一)考试科目

  2005年度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3个科目;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2个科目。

(二)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均合格,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科目衔接

  根据《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规定的通知》要求,为保证中级会计实务考试科目调整的平稳过度,在2005年度,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按下列要求进行:

  1、在2004年度考试中,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的考试;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一)科目的考试;虽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也可报名参加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

  2、2004年未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报名时需参加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

  3、参加2005年度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两个科目考试的合格成绩,仅在当年有效。自2006年度起,停止原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的考试。

  4、2005年度首次报名参加中级资格会计实务科目考试的人员,按照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

  (四)考试时间安排
5月21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6:30 经济法

5月22日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9:00—11:30 中级会计实务(一)

9:00—11:30 中级会计实务(二)

三、报名办法、报名时间

  (一) 报名办法

  为了减轻报名人员的负担,简化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200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中在北京市等部分省市试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提示,按照规定程序报名,网上报名时慎重选择报名地点,确认时只能到本人选择好的报名点进行确认。

www.kuaiji.com.cn);选择在海淀区所属报名点报名的,需登录海淀财会网(www.bjhdcz.gov.cn),进入网上报名页面,按照规定程序在网上填写本人有关信息、上传本人像片(无法上传像片的可在报名确认时进行现场采集)、打印并提交《申报表》,并且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内容,如果同意《诚信承诺》的内容,应由报考者本人签名,并经本人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部门的人事(干部)部门在《申报表》上审核盖章后,进入下一步报名环节。

  报考人员需于11月8日—12日期间,从附件二所列办理网上报名的初级资格报名点中选定一处,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应持在规定报名网上打印出的本人填写并盖好章的《申报表》一张,持与《申报表》内容相符的身份证明、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和报名考试费。

  (2)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于11月8 日—12日期间,到指定的现场报名点购领报名《申报表》、《报名信息卡》、《报考手册》。然后按规定填写、填涂有关信息后,在《申报表》上贴好本人近期免冠像片(规格45mm×34mm)两张,由单位或档案存放部门的人事(干部)部门在《申报表》上审核盖章(贴像片处加盖骑缝章),在《报名信息卡》背侧指定位置贴同一底板的本人像片(规格35mm×25mm)一张。选择一处指定的初级资格现场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应持填写、填涂好并盖好章的报名《申报表》、《报名信息卡》,以及与《申报表》内容相符的身份证明、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和报名考试费。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中级资格报名

  报考人员可于11月4日—12日期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网址:www.bjpta.gov.cn,下同),进入网上报名页面,按照规定程序在网上填写本人有关信息、上传本人像片(无法上传像片的可在报名确认时进行现场采集),提交并打印《申报表》,并认真阅读《诚信承诺》内容,如果同意《诚信承诺》的内容,且经报考者本人签名,方可进入下一步报名环节。

  首次报考人员可于11月8日—12日期间,从附件二所列中级资格报名点中选定的一处,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报考人员应按规定通过网上填写并打印出《申报表》一张,并贴好本人近期免冠像片(规格45mm×34mm)两张,经本人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部门的人事(干部)部门审核盖章后,再持该《申报表》及与其内容相符的身份证明、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和报名考试费到所选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非首次报考人员,可于11月8日—12日期间,从附件二所列中级资格报名点中选定的一处,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报考人员应按规定通过网上填写并打印出《申报表》一张,并贴好本人近期免冠像片(规格45mm×34mm)两张,再持该《申报表》及与其内容相符的身份证明、上次考试的成绩通知单或准考证和报名考试费到所选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非首次报考人员,如果持有中国工商银行或招商银行网上支付卡,还可以在网上直接选择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的方式,不必到报名确认现场办理确认手续。

  凡按照正确方式办理了报名手续的报考人员均可于考试前10日内在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04年11月4 日至12日

  现场确认:2004年11月 8日至12 日

四、考试大纲

  1、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重新修订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05年度的考试。

  2、2005年度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可继续按照2004年度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大纲的要求复习备考。

附件一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北京市或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驻京部队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两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具备上述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

  五、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总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04年底。

附件二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地点

(一) 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单位:
1.东城区
财政局 北京市财经学校(本址) 鼓楼东大街宝钞胡同21号 64056935 只限办理现场报名手续  
北京市财贸职业学院 东四南大街礼士胡同41号 65231246 只限办理现场报名手续
北京市商业学校 东城区隆福寺街95号 64062718 只限办理现场报名手续
东城区财政局 东四南大街礼士胡同64号 只限办理本区网上报名确认手续

2.西城区
财政局 北京市西城区京诚会计培训学校 西城区西四北大红罗厂25号(西四中学内) 6611686066169359 同时办理本报名点网上报名确认手续
北京中财社教育培训中心 西城区真武庙二条九号(中国广播电视音像资料馆) 8811913288110538 同时办理本报名点网上报名确认手续
北京市财政教育培训中心 西城区西内玉芙胡同11号 6227184762271859 同时办理本报名点网上报名确认手续

3.崇文区
财政局 崇文区财政局会计科 崇文门新世界二期楼后前门中学分校内 6702800867151040(语音) 同时办理本报名点网上报名确认手续

4.宣武区
财政局 北京市物资贸易职工学院 宣武门外储库营胡同19号 6301520483160248 同时办理本报名点网上报名确认手续
北京市宣武区现代经贸培训学校 宣武区枣林斜街55号(广安中学内) 8353707583537006 同时办理本报名点网上报名确认手续

5.朝阳区
财政局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和平街北口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计算中心楼) 64492030 只限办理现场报名手续  
北京市纺织党校 朝阳区团结湖南里17号 8596490785965912 只限办理现场报名手续  
北京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东直门外左家庄北里2号 6467181364608234 只限办理现场报名手续

6.海淀区
财政局 中华会计函校海淀分校 知春东里15号楼 8211710182132884 只限办理现场报名手续
财政部科研所培训中心 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新知大厦) 8819142888191486 只限办理现场报名手续
网上报名 网址:WWW.BJHDCZ.GOV.CN

7.丰台区
财政局 丰台区财政局会计科 西四环南路58号(丰台体育中心东门斜对面) 63835566--10563812919(语音) 同时办理本报名点网上报名确认手续

8.石景山区
财政局 石景山区会计管理服务中心 石景山区八角东路89号 88925391 只限办理现场报名手续

9.门头沟区
财政局 中华会计函校门头沟分校 新桥大街51号 69844198 只限办理现场报名手续

10.房山区
财政局 中华会计函校房山分校 良乡西路14号 69385969 只限办理现场报名手续

11.通州区
财政局 通州区财政教育培训中心 通州区运河大街玉桥西路甲53号(检察院南侧) 8151400181516902 只限办理现场报名手续

12.昌平区
财政局 昌平财政局会计科 昌平东环路 69746311 只限办理现场报名手续

13.平谷区
财政局 平谷区财政局 府前西街18号 69961606 只限办理现场报名手续
顺义区
财政局 顺义区会计人员服务中心 新顺南大街17号(顺义区财政局主楼南侧) 69461955 同时办理本报名点网上报名确认手续

14.大兴区
财政局 中华会计函校大兴分校 大兴区黄村镇兴政西里甲1号 69246760 只限办理现场报名手续

15.怀柔区
财政局 中华会计函校怀柔分校 青春路22号(县委西侧) 6965002969643730 只限办理现场报名手续

16.延庆县
财政局 延庆县财政局 延庆新城街8号 6910246969143147 只限办理现场报名手续

17.密云县
财政局 密云县财政局会计科 密云县鼓楼东大街长城环岛路北(财政局院内) 6904378269048433 只限办理现场报名手续

18.亦庄
财政局 亦庄财政局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博大大厦一层二号服务大厅) 67886735 同时办理本报名点网上报名确认手续

19.燕山
财政局 燕山财政局会计科 房山区燕房路50号 69346179 只限办理现场报名手续
注:北京市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咨询电话:68486020

(二)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单位:

1.东城区人事局
北京市财贸职业学院 东四南大街礼士胡同41号 65231246 65231174
北京教育学院实验培训中心(原实验大学) 东城区鼓楼外大街56号 84137389 84128686
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分院) 东城区朝内北小街甲113号 64042491
北京市建工培训中心 东直门外新中街11号 64165149

2.西城区人事局
西城经济科学大学 西直门内大街南草场街63号 66560173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西区) 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7号(大成大厦后面) 6603656766055268
北京市财政教育培训中心 西直门内玉芙胡同11号 62271859

3.崇文区人事局
崇文区职工大学 崇文区板厂南里5号 67134065 67121979

4.宣武区人事局
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 宣武区陶然亭路53号 63520854
北京宣武红旗业余大学(东区) 宣武区右安门内大街79号 83533568

5.朝阳区人事局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朝阳区人才市场朝阳区呼家楼新苑甲1号 65303091--416 65976366
朝阳社区学院
北京市计划劳动管理干部学院 和平街北口惠新东街5号 64918613 64941628

6.海淀区人事局
中央财经大学 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 62288611
海淀区职工大学 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71号 62347020
联大应用文理学院 海淀区北土城西路197号 62004510
北京科技大学 海淀区学院路30号 6233287662334923-201、202、203
首都联合职工大学 航天二分校 海淀区永定路52号院113楼 68386043
海淀区考试中心 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号海淀科技大厦6层 68945051

7.丰台区人事局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丰台区万源路西里26栋 68381456 68384647
丰台区人才交流中心 丰台区东安街三条6号 63830805 63813957

8.石景山区人事局
石景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石景山区杨庄东路66号 6887105668863630

9.门头沟区人事局
门头沟区人才服务中心 门头沟区新桥大街51号4层401室 6984434569824394

10.房山区人事局
房山区人才市场 房山区良乡西路14号 6936574069365742

11.大兴区人事局
大兴区人事局专技科 大兴区黄村镇兴政街38号(大兴区农委一楼) 69239193

12.昌平区人事局
昌平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昌平区鼓楼东街62号 8010131880101328

13.顺义区人事局
顺义区人事考试中心 顺义区府前东街6号顺义人才市场一层服务大厅 69469584

14.通州区人事局
北京东部人才市场 通州区车站路16号 69520001—318、315

15.怀柔区人事局
怀柔区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怀柔区青春路24号(区审计局二楼) 69624663

16.平谷区人事局
平谷区人事考试中心 平谷区建设西街7号(平谷区党校四层) 69970247

17.延庆县人事局
延庆县人事局科干科 延庆县西街2号 69102756

18.密云县人事局
密云县人事局专技科 密云县鼓楼西大街24号 69041577

注:北京市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咨询电话: 63959161,63959162,1605700(声讯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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