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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会计制度几种会计处理的不同看法         
对企业会计制度几种会计处理的不同看法
作者:郭继宏 文章来源:《财会月刊》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2-10-21
   一、现金长短款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对于现金短款,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非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偿),经批准后,借记“管理费用——现金短款”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对于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溢余,经批准后,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现金溢余”科目。笔者认为,将现金短款记人“管理费用”科目,而现金溢余却列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显然会计处理不对称。再者,按规定,流动资产的盘盈,报经批准后: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因此笔者认为,对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溢余,经批准后,应记入“管理费用——现金溢余”科目,冲减管理费用。   二、存出投资款的会计处理   存出投资款,是企业已存入证券公司但尚未进行短期投资的现金。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存入证券公司拟购买股票、债券等短期投资的准备金,不再通过“银行存款”科目反映,而是单设一个“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科目核算。但笔者认为,这样似乎有点繁琐里没有必要:①众所周知,银行存款账户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企业拟进行短期投资的准备金完全可以使用后两种存款账户。②胶照重要性原则,企业的存出投资款在其他货币资金中占的比重较小时可以直接并入“银行存款”科目核算;占的比重较大时,同样可在“银行存款”中开立专用存款账产核算。   三、“劳务成本”科目的设置   《企业会计制度》与《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相比,增设了“劳务成本”科目,核算企业对外提供劳务所发生的成本。但笔者认为,对照“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增设“劳务成本”科目没有必要,其理由如下:   1.“生产成本”科目核算企业进行工业性生产,包括生产各种产品(产成品、自制半成品、提供劳务等)、自制材料、自制工具、自制设备等所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该科目下设“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两个明细科目。企业结转对外完成的劳务成本时,若是基本生产车间提供,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科目。若是辅助生产车间提供,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只有企业某车间单独对外提供劳务时,才使用“劳务成本”科目核算。设置会计科目应简单明了,因而用“生产成本”科目完全可以代替“劳务成本”科目。   2.增设“劳务成本”科目,容易造成人们理解上的前后矛盾。“劳务成本”科目核算企业对外提供劳务所发生的成本,“生产成本”科目核算包括提供劳务在内的工业性生产所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若企业某个生产单位既对外提供劳务,又对内部各单位提供劳务,那么,这个单位的成本到底应在哪个科目中核算呢?所以,笔者认为,不必设置“劳务成本”科目,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将发生的对外提供的劳务成本分别在“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科目或者“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中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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